設計者的品味
文/Paul Graham 譯:阮一峰
最近,我與一個在MIT教書的朋友交談。他的研究領域很熱門,每年申請他的研究生的人多得讓他應付不過來。“很多人看上去很聰明,”他說,“但是我不知道他們的品味如何。”
品味。如今很少聽到這個詞了,人們往往使用別的叫法,但它卻的的確確是我們離不開的基本概念。我的朋友的意思是,他想要的學生不僅應該技術過硬,還應當能夠使用技術做出優(yōu)美的產(chǎn)品。
數(shù)學家會把出色的工作稱贊為“優(yōu)美的”。無論古今,科學家、工程師、音樂家、建筑師、設計師、作家、畫家都這樣做,他們都使用同一個詞。這僅僅是巧合嗎,還是他們之間有共識?如果真的有共識,那么我們能不能將某一個領域發(fā)現(xiàn)的“美”的規(guī)律運用于另一個領域呢?
對于我們設計師來說,美就不僅僅是一個理論問題了。如果世界上真有“美”存在,我們需要能夠認出它。設計產(chǎn)品時,我們需要良好的品味。與其把“美”說成一個虛無縹緲的抽象概念,還不如讓我們考慮一個實際的問題(這樣就能避免喋喋不休的空談):如何才能做出優(yōu)美的產(chǎn)品?
如果你在當今社會提到“品味”,很多人會對你說“品味是主觀的”。
他們真的就是這么認為的。喜歡一件東西,卻不知道為什么自己喜歡它,原因可能是這件東西是美的,但也可能因為他們的母親也擁有同樣的東西,或者雜志上某個明星使用它,或者僅僅因為它的價格很昂貴。人類的思想就是沒有經(jīng)過整理的無數(shù)雜念的混合。
我們大多數(shù)人從孩提時代起就被鼓勵不要去分析清楚自己的頭腦。如果你的小弟弟畫圖時把人都涂成綠色,你想取笑他,你媽媽很可能會對你說:“你有你喜歡的方式,他有他喜歡的方式。”
你媽媽這時不是教給你什么是美學,而只是想阻止你們兩個爭吵。就像大人哄小孩的其他話一樣,這句話也是模棱兩可的,與其他話會發(fā)生沖突。大人教導你說品味只是每個人的偏好而已。但是來到博物館,他們卻對你說,仔細觀賞達•芬奇的作品,因為他是偉大的藝術家,品味超凡。
小孩子受到這樣的教導會怎么想?他會怎么理解“偉大的藝術家”?這么多年來,別人無數(shù)遍地告訴他,品味就是一種偏好,是每個人自己的事情,所以他不可能直接就明白,所謂“偉大的藝術家”就是這個人的作品要比其他人的杰出。他更可能覺得,所謂“偉大的藝術家”只是針對我個人世界而言的,就是很符合我自己口味的藝術家,好比某本書上說食用西蘭花對我的健康有利,所以我就應該喜歡吃西蘭花一樣。
把品味說成個人的偏好可以有效地杜絕爭論,防止人們爭執(zhí)哪一種品味更好。但是問題是,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只要你自己開始動手設計東西,就能明白這一點。
不管每個人的工作是什么,他們內(nèi)心里都有一種愿望——把自己的工作做好。足球運動員想贏得比賽,CEO想增加利潤。做好自己的工作會真正令人感到自豪和愉快。但是,如果你是一個設計師,并且你不承認有一種人們共同認可的東西叫做“美”,那么你就沒有辦法做好工作。如果品味只是一種個人偏好,那么每個人都是完美無缺的:你喜歡自己看上的東西,那就足夠了。
就像別的工作一樣,只要你不斷地從事設計工作,你就會做得越來越好。你的品味會出現(xiàn)變化,你會像別人一樣有所提高。如果這樣的話,那么你以前的品味就不只是與現(xiàn)在不同,而是不如現(xiàn)在的好。因此,所謂的“品味沒有好壞之分”的公理也就頓時見鬼去了。
現(xiàn)在流行“相對主義”,即認為真理是相對的。即使你已經(jīng)從小孩變成了成年人,這種觀點依然可能妨礙你思考“品味”。但是,只要你走出狹隘的自我,至少在心里對自己說,確實存在比其他設計更好的杰出設計,那么你就能開始仔細研究了。你的品味是如何變化的?什么原因使你做出不好的設計?其他人對設計是什么觀點?
只要你開始思考這些問題,你就會發(fā)現(xiàn),眾多不同學科對“美”的認識有著驚人的相似度。優(yōu)秀設計的原則是許多學科的共同原則,一再反復地出現(xiàn)。
好設計是簡單的設計。從數(shù)學領域到繪畫領域,你都可以聽到這種說法。在數(shù)學中,它表示簡短的證明往往是更好的證明。特別是對于數(shù)學公理來說,少即是多。在編程中,這種說法也基本適用。對于建筑師和設計者,它意味著美依賴于一些精心選擇的結構性元素,而不依賴于表面裝飾品的堆砌。(裝飾品本身并不是壞事,只有當它被用來掩蓋結構的蒼白時,才變成了一件壞事。)繪畫也是類似的,認真觀察的、非常有代表性的靜物作品往往要比表面極盡華美、但是實質(zhì)上只是無意義重復的“巨作”(比如再現(xiàn)非常復雜的花邊的繪畫作品)更有價值。在寫作上,這種說法意味著只說必須要說的話,并且說得簡短。
這樣強調(diào)簡單似乎有點奇怪。有人會說,簡單就是事物本來的樣子,裝飾反而意味著更多的工作。但是,當人們自己從事創(chuàng)造性工作的時候,好像就會忘了保持簡單這個原則。剛開始寫作的人喜歡用浮夸的語調(diào),根本不像他們平時說話的樣子。設計師喜歡用波浪式卷曲表現(xiàn)他們的藝術感。畫家發(fā)現(xiàn)自己都是表現(xiàn)主義者(expressionist)。這些裝飾都是花架子,在作家的長句、畫家“表現(xiàn)主義”的畫筆之下,根本就是空洞無物,表面的裝飾掩蓋了內(nèi)部的空虛,太可怕了。
當你被迫把東西做得很簡單時,你就被迫直接面對真正的問題。當你不能用表面的裝飾交差時,你就不得不做好真正的本質(zhì)部分。
好設計是永不過時的設計。只要沒有錯誤,每一個數(shù)學證明都是永不過時的。所以,數(shù)學家哈代才會說:“丑陋的數(shù)學在世界上無法生存。”他的意思與飛機設計師凱利•約翰遜的觀點是一樣的:如果解決方法是丑陋的,那就肯定還有更好的解決方法,只是還沒有發(fā)現(xiàn)而已。
以永不過時作為目標是一種幫助自己找到最佳答案的方法:如果你不愿別人的答案取代你的答案,你就只好自己做出最佳答案。某些大師的作品太過杰出,永不過時,使得后人幾乎難以在該領域立足。自從16世紀出現(xiàn)了德國雕刻大師丟勒(Dürer),后世的雕刻家都因為自己的作品被拿來與他的作品作比較而苦不堪言。
原著:Paul Graham
翻譯:阮一峰
人民郵電出版社 2011年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