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漫畫:紐約把我逼瘋的9件事
文/Aoi @頂尖文案TOPYS
我愛紐約,但是……作者如是開頭。
沒有100%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只因為有9件事,作者實在很受不了!不過,她還是十分厚道的用可愛畫風(fēng)來表現(xiàn)了。
1、紐約的披薩吃起來像硬紙板。(啊我終于說出來了?。?/span>
2、夏天又潮又熱,冬天又凍死個人。
3、東西都神經(jīng)病似的貴(原PO用的就是這么個形容詞,psychotically)。比如,巧克力曲奇4美元,去咖啡店點一杯檸檬水,10美元!10美元!
4、在紐約,被搶劫和吃飯一樣平常。(我20歲那年被兩個穿帽衫的人搶劫,要我交出錢包。我不知哪來的膽子,竟然跟他們商量說皮包給他能不能把錢包留下,因為里面有我老板給的Nordstrom禮品卡。他們竟然答應(yīng)了!)
5、老實說吧,紐約的30多歲成年人,沒車沒洗碗機沒洗衣機只能騎自行車去洗衣店很平?!?/span>
6、這里有太多模特了?。。?!某天,你穿的漂亮妝化的漂亮走在街上,“嗯我長得真不錯”,接著你身邊走過一撮模特……秒渣。
7、每個人的公寓都小的像貓窩。給你們舉個例子,我一個朋友和他們的兩個孩子住一間一居,結(jié)果是,嬰兒睡在他們的腳底,另一個大點兒的孩子睡在衣柜里!
8、夕陽到,耗子鬧。在公園玩的孩子們到時間就撤退,叫喊著:現(xiàn)在輪到它們了!
9、West Village餐廳的平均等位時間是90分鐘!90分鐘!
不過,作者最終還是承認(rèn),即便有這么多的不快,她還是最愛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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